肉夹馍、胡辣汤被起诉,商标成了敛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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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维权”还是“碰瓷”?

图源:摄图网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锌财经(ID:xincaijing),作者:孙鹏越,编辑:大风,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11月16日,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河南省焦作市50多家胡辣汤店老板,全部收到了法院传票。一家名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他们违法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商标,要求他们加入协会,每年缴纳1000元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或者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正当“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风波还未平息,“潼关肉夹馍”又成为了网络热搜。

11月21日,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河南地区几十家小吃店因售卖的肉夹馍带了“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违法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使用费。

原本经营十几年的店铺,突然被人告知自己店里的小吃违法。这让很多小吃店老板不解,纷纷质疑所谓的“协会”其实是讹人敲诈,自己店铺也根本拿不出3到10万的赔偿金。

一时间全国小吃店老板人人自危,牛肉面、酸辣粉、麻辣烫们表示很慌。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叫停了“商标闹剧”。而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也发文表示,已暂停维权并向公众致歉。至此,所有小吃店老板的担忧,终于尘埃落定。

集体商标成敛财工具

“胡辣汤事件”和“肉夹馍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频频登上热搜。然而这所谓的“商标”是合理合法的吗?民间所谓的“协会”真的有权利去控告侵权吗?

“用这个名字30年了都没事,现在来割韭菜?”

“留他们一条谋食生路!”

“明明是假借维权之名,其实想骗取会员费!”

……

面对社交媒体上的大量质疑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在接受电视台采访并不认可:“‘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在2003年就已经被协会注册下来,之前是放任式的管理,随意大家使用这个名字,但是今年开始要统一维权了。”

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更是表示他们已经起诉300多家商铺,大部分都被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这就说明他们是合理合法的维护正当权益,并且他们是“严格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商标的管理办法去做”。

(数据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4成立,注册资金仅3万,目前涉及57例司法风险;而潼关肉夹馍协会在2016成立,注册资金仅5万,目前涉及447例司法风险。

一个注册资金3万,一个注册资金5万,并且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时间刚刚5年就起诉了400多家商铺。这分明写上四个大字:滥用诉权、恶意诉讼。

据澎湃新闻采访律师解读:目前,我国商标可以分几个类型,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但不论是肉夹馍还是胡辣汤,性质上都属于“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而“集体商标”区别于“普通商标”,属于集体所有,具有公共属性,带有公益性质。

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因此,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才会那么容易可以成为商标注册人。可“集体商标”原本是鼓励当地特色品牌,发展区域经济的利好,现在却被私企拿来“敲竹杠”、索要会员费,简直堪称21世纪的文字狱。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表示:“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明文确定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私企无权索要收取加盟费。

商用商标被恶意注册

虽然“胡辣汤协会”和“肉夹馍协会”恶评如潮,但并不能否认所有的地方小吃商标。就比如戏称“宇宙第一连锁店”的沙县小吃就是一家由沙县政府100% 控股的一家国资企业。而沙县政府从1992年开始就开始申请注册“沙县小吃”商标,直到2015年,“沙县小吃”才作为集体商标注册成功。

为了发展沙县经济,打造本地特色品牌,沙县政府不但不向店主收取任何费用,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据新京报报道:2004年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场时,政府补贴每店1000元;2007年沙县小吃进入北京市场,前100家店政府补贴每店3000元。

“沙县小吃”堪称集体商标的里程碑,让小吃产业成为沙县的支柱产业,风靡日本韩国欧美等国家。

集体商标的“免费”虽然好,但是不代表普通商标也是免费的。商标侵权案、恶意注册等等案件,在国内并不少见,就例如打了9年官司的乔丹体育。

2000年,一家来自福建晋江的鞋厂改名乔丹体育,凭借“碰瓷”NBA巨星迈克尔·乔丹的营销,乔丹体育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市场营销网络,一路冲击IPO。

但从2012年开始,乔丹体育和迈克尔·乔丹陷入了冗长的诉讼拉锯。迈克尔·乔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乔丹体育的第6020578号“乔丹”商标。

这场诉讼不停地一审、二审、败诉、上诉、重审……直至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宣判被告败诉,乔丹体育停止使用其名称中的“乔丹”商号。2021年1月13日,原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虽然公司改名了,但中乔体育的线下门店和电商售卖的产品,依旧是以“乔丹”“QIAODAN”为名。而乔丹体育也被冠以“山寨”之名,曾经的IPO之梦依旧遥遥无期。

商标维权,是一笔难算的帐。

网红姓名也成了“摇钱树”

除了迈克尔·乔丹全球知名人物以外,网红也成了不良集团眼中的“摇钱树”。

2019年8月,知名B站网红敬汉卿收到来自安徽芜湖的一家公司通知:“敬汉卿”三个字已被该公司注册为商标,因此敬汉卿本人在微信、腾讯、B站等平台的账号“敬汉卿”已侵犯到他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敬汉卿及时整改更名,否则将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各大平台查封。

自己身份证本名居然被注册成商标,而自己不能再叫“敬汉卿”?这样荒诞绝伦的事情,拉开了网红被恶意注册商标的序幕。

据调查,超过70%的网红未对自己的ID注册商标。其中不乏千万级网红被恶意公司抢注,例如丁真、手工耿、美食作家王刚、机智的党妹、假美食PO主、朱一旦的枯燥生活等等知名账号也都面临着商标落入他人之手的问题。

甚至就连新浪微博CEO@来去之间,也在2019年3月份被抢注商标,用途涉及“按摩器械、振动按摩器、避孕套、性爱娃娃、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等。

抢注商标已经形成了“产业链”,据资料显示,商标注册价格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贵,最贵也不过1350元。一旦商标抢注成功,不法公司就凭此要挟当事人,索要数十万作为商标转让费。

商标一旦被恶意抢注,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极高,起诉、取证时间长达一两年,带来的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商标注册费用表)

从网红抢注商标,到胡辣汤、肉夹馍“维权”,商标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敲竹杠”的手段,但也让公共增强了版权和商标的法律意识。

如何保障普通人的版权利益和商标保护,再遇到例如胡辣汤、肉夹馍的类似行为“敲诈”时,又如何提供法务支持,这是急需补课的地方。也呼吁对于商标注册的审核机制进行完善,建立商标恶意抢注的“黑名单”,让那些恶意注册商标、敲诈使用费的团体不再横行无忌。

本文为专栏作者授权创业邦发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创业邦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cyzo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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