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人们如何对付“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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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图片战争”,会否成为一个真正的商业教训,留给后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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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转自投中网,作者投中网商业深度,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图片战争”已来到了第二天。

4月11日,因一张人类发现黑洞的照片,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供应商视觉中国,陷入了麻烦。人们发现,这张被原作者标注为可自由使用的图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被挂上了版权声明。换句话说,如果有媒体或者商业机构使用该照片,需要给视觉中国交钱。

这引起了众怒。

最早的愤怒来自于自媒体。事发不久,知名自媒体人“三表龙门阵”,即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出文章,《天下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指斥视觉中国长期以图片侵权之名,勒索自媒体,涉嫌“钓鱼执法”。

这一次,大多数的媒体和自媒体站到了一起。

众多企业自媒体纷纷跟进,在各自的社交媒体上挂出,视觉中国网站中关于自家企业品牌的图片,意指该网站的图片版权声明越界。最具引爆力的质疑,来自于“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它向人们展示了视觉中国网站上,关于“国旗”与“国徽”的版权声明图片,进而质疑: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视觉中国的创始人柴继军很快作出回应:理解自媒体苦衷,但我们在维护摄影师权益,合法维护版权。

柴继军的说法不无道理,他也获得了一些摄影师的支持。在随后出现的媒体报道中,关于中国图片侵权严重的描述,声量渐大。而根据德国图片维权机构Copytrack的一份统计报告,中国在全球图片侵权排行榜上,位列第三,仅次于美国与巴拿马。

一边是情绪,一边谈版权。在一场“舆论战争”中,双方各执一词。

那么,问题到底在哪里?

事情还是要从版权谈起。

1992年,中国宣布加入《伯尔尼公约》,后者是世界上最早最全面的国际版权保护公约;2001年,中国在加入WTO两年后,签署了WTO体系下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至此,中国围绕《著作权法》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成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在法律层面,中国的版权保护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版权法,主体渐趋一致。

其中最核心的原则是:你不能从别人的工作中窃取或获利。

细部上,则依旧有一些区别。

以美国作为对比,中美两国在版权惯例上,即存在不同之处。如,两国版权保护上,关于“合理使用”(Fair use)原则的阐释,便有不同。

“合理使用”原则是版权保护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这项制度旨在版权保护中,实现公平、平等、正义等价值,在一些条件下,不必经版权人许可,不必向其支付报酬,即可将其版权作品用于正当目的。此一制度,广泛出现在英联邦、美国和日本等国法律中,在不同法律文本中,也有被译为“自由使用”与“光明正大地使用”。

以美国为例,“合理使用”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合理使用的复制或录音记录、批评、评论、新闻报道、课堂教学(包括课堂拷贝)、学术或研究等。上述情况下,均不构成侵犯版权。

这为版权的使用开启了一扇窄门:偷窃当然是不行的,但版权也非完全封闭之物。

这件事在中国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其中有近似于“合理使用”原则的表述,但仅限于豁免。豁免条款中,关于适当报价的内容并不清晰。此外,由于国内的民法体系,法院对于标准的裁量,并无一致标准。

这在版权侵权纠纷的具体执行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以图片版权为例,根据相关数据,从2015年到2017年,三年间,海淀法院的图片盗版案件胜诉率和判赔金额都迅猛上升,2015年图片版权诉讼案件数量为1013起,2017年则升至4000起,平均判赔金额由1500元上涨到2500元。

同期,视觉中国财报显示,从2015年到2017年,该公司营收和利润分别增长了50%和84%,2018年仅上半年,即实现营业收入约4.8亿元,同比增长超25%;实现扣非净利约为1.33亿元,同比增长超34%。

有报告估计,2020年,国内图片市场规模将达到百亿,预计未来五年,图片正版化率复合增速将达到30%。

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视觉中国恰是其中的“头羊”。

如果这只“头羊”在美国,会遭遇什么样的情况?

无独有偶。大洋彼岸也有一只类似的“头羊”:Getty Images。

这家图片社成立于1995年,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媒体内容在线授权机构,同时也是视觉中国在全球的版权合作方。从业务模式来看,它可以说是美国的“视觉中国”。

甚至,在行事方式上,两家机构也有着类似的风格。

在一家名为Art Law Journal的创意社区上,这样描述Getty Images:

“Getty Images开创了一项完整的业务,向涉嫌侵犯版权的人寄信,要求他们支付高昂的费用。Getty的高压手段一直是整个博客圈愤怒讨论的话题,声称这不过是敲诈勒索。通过向那些没有法律知识的人施压,该公司恐吓人们支付远远超出市场价值的高昂费用。不幸的是,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回应,所以他们服从了要求。”

面对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这家网站给出了建议。

负责是首要的。

侵权者有责任向版权所有者支付因侵权而造成的利润损失。任何从侵权中获得的利润都必须返还给版权所有者。你应该给被侵权的机构回信,同时咨询律师。

当然,金额可不是对方随便说了算的。

侵权者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并不一定要像Getty要求的那么高,而是基于该图片在市场上的公平市场价值。比如,一张图片花费了10美元,那么损失就是10美元,即使Getty images对这张照片收取800美元的费用。

当然,你必须证明这张照片只值10美元,这在法庭上可能更难做到,但我们应该试试。你可以计算图片的市场价值,过程很简单。比如,试着去其他图片网站看一看可类比的图片平均价格。如果是一张狗狗洗澡的照片,那么就再去找8张左右狗狗洗澡的照片,估算一下平均价格。你应该可以找到10美元以下的图片。

最重要的,不要轻易妥协。

对方总是会宣称,要请律师起诉侵权者。这同时意味着,对方要为此支付律师费,律师是按小时收费的,且律师费很贵。这意味着,如果对方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这个案子就会被撤销,因为它看上去并不那么值得。

这篇文章底下,收获了超过百条留言。其中有人分享了被Getty起诉的故事:

最早,他们给我发来了律师函,我没搭理;然后,他们还有给我发了律师函,我没搭理。最后,他们不搭理我了。

留言里的故事,当然不值得炫耀,我们当然要为侵权负责,但它试图传递一个消息:不要让勒索者轻易得逞,即使以正义之名。

人类发现黑洞的照片,已淡出了中文社交媒体的讨论。关于“视觉中国”的争议,还在愈演愈烈。

4月12日,从凌晨开始,商业媒体开始接管舆论,连续发出了多篇关于视觉中国的商业与调查报道。报道内容从这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商业模式,到图片版权市场的产业形态,再到诉讼纠纷和关于“版权霸权”的评论,最新的信息则是,关于这家公司高管个人国籍的讨论。

这是一个糟糕的信号,事件正滑向超越商业讨论的边界。

春涧资本合伙人陈庆森对投中网表示:“公众反对视觉中国,不应该是反对保护版权,而是反对它这种流氓的做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创新,我们应该让敢于冒险和投入的群体,得到应有的回报。”

这样的说法,在我们的采访中,同样获得了响应。还有一些思考,留给了事件本身。

“本次事件,舆论出现几乎一边倒的斥责。这在中国最近10年的商业舆情事件中,并不多见。”在艾媒咨询分析师张毅眼中,事件带来的启示是,“靠钻法律空子,以法院起诉为手段的经营模式,是否还可持续。”

舆论还未平复,尘埃终会落定。

我们最后的关心是:今天的“图片战争”,会否成为一个真正的商业教训,留给后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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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投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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