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报告提及自2015年提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以来,目前已进入了特别关键的攻坚时间段,并总结了各部门在普惠金融方面的成效及举措。
普惠金融对普通人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基于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升,完善体制、创新产品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等逐项措施,都是如今普惠金融的主要方向。
报告还罗列了大量详细数据,展示了普惠金融发展到现阶段的重要成果,并在9大方面进行了总结。
1、数据展示成效
金融服务便利性
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人均拥有7.6个银行账户、持有5.7张银行卡,较2014年末分别提高60%和50%。我国每10万人拥有ATM机79台,显著高于亚太地区平均水平的63台,每10万人拥有POS机2356台。
全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达82.39%,2019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移动支付434.24亿笔,金额166.08万亿元。
农村金融发展快速
截至2019年6月末:
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65%;
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20%;
全国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为95.47%;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达82.30万个。
2019年上半年:
农村地区发生网银支付业务63.54亿笔、金额74.27万亿元,发生移动支付业务47.35亿笔、金额31.17万亿元;
银行机构办理农村电商支付业务3.57亿笔、金额4030.33亿元;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发生支付业务(含取款、汇款、代理缴费)2.14亿笔、金额1813.25亿元。
普惠金融贷款供给稳步提升
截至2019年6月末:
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63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27%;
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4.24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86万亿元。
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834.15亿元,余额2287.57亿元,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4274.04亿元。
全国334个深度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17365.89亿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24万亿元。
2019年上半年:
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82%,贷款不良率3.75%。
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累计服务34.37万家小微企业,助其获得银行贷款533.68亿元。
全国农业保险为1.1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约2.57万亿元,为1500.52万户次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3.09亿元。
2、九大方面推动金融普惠
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敢做、愿做”
各银行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内部考核激励等制度,各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在普惠金融中的保障作用。
普惠金融技术产品服务:“能做、会做”
积极引导各类机构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针对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打造专属产品服务。鼓励引导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企业、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发普惠性强的保险产品。
拓宽市场融资渠道
逐步完善新三板普通股和优先股;
逐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
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积极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发展。
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银税互动”;
持续推进“银商合作”;
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
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不同政府部门信息资源。
截至2019年6月末:
全国累计为261万户中小微企业和1.87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
个人和企业数据库分别接入机构3642家和3524家;共收录9.99亿自然人、2757.5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
人民银行共备案企业征信机构130家,对外提供各类征信产品和服务22亿次。
优化担保增信体系
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相关督查工作。多地设立专项信用保证基金和担保基金。
差异化普惠金融监管
明确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达到普惠型涉农贷款“三个力争”,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加强普惠金融业务统计界定和监测分析。
发挥货币财税政策协同效应
继续落实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发挥扶贫再贷款政策导向作用。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普惠金融领域有关贷款实行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延续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优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健全普惠金融法律法规
制定“两权”抵押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快补齐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短板,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企业等六类机构监管规制,研究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和素养
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强化普惠金融领域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和消费者金融素养教育,推进金融消费者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建设,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和治理。其中违法违规金融广告、误导销售金融产品、支付机构业务及账户管理等问题被重点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