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之下的Tiktok,何去何从?

在美国做生意,得学会有事就打官司。

编者按:本文来自西西弗评论,作者老C,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这篇是今天和几个朋友聊到Tiktok时,想到的一些内容,有点不吐不快。属于旁观者站着说话不腰疼。

所以Bytedance的朋友如果看到了,就一笑了之吧。

1、

美国政府会像印度一样,彻底封杀tiktok的传言已经广为流传。

7月22日和23日,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分别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联邦政府雇员在政府设备上使用tiktok。《金融时报》报道,白宫考虑,将TikTok直接列入“实体清单”。此举将使得美国公司为 TikTok 提供技术变得格外艰难。这一限制涵盖了软件,意味着苹果和其他应用商店将无法通过他们的平台提供 TikTok 更新。

美国政府还在考虑引用1977 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把 TikTok 视为美国国家或经济安全的一个 “不寻常和特别威胁”。

有媒体报道,风险投资人在催促Tiktok的母公司字节将Tiktok的多数股权出售给美资背景的投资者,字节跳动后续作为tiktok的小股东。放弃管理权。


我在去年,曾写过一篇关于文化霸权的文章。

《文化霸权之路- 从美国说起

里面写道:

“抖音 (Tiktok) 和快手的短视频,也让每个人都可以分享自己的生活,让普通人都可以自己拍摄,成为艺术家。直播平台也打造了自己的明星,他们的影响力和收入,已经可以与电影和电视明星相媲美。

所以21世纪的,新的文化的大变革,很可能是生产者层面的变革。文化的生产者从少数精英变成人民大众。互联网使有才能的文化创造者,可以把他们的内容传递给数以亿计的用户。这种变革,是传统由精英向大众传递的文化,变成从大众与大众互动的文化。二十世纪前文化,是精英小圈子之间的,精英对精英文化。二十世纪的文化,是精英引导大众的文化,而二十一世纪的文化,也许就是大众与大众之间的文化。”

Tiktok代表一种新的文化形式的变革,是一个大众与大众互动的文化形态。同时,Tiktok又是中国目前所有互联网产品,乃至所有面向消费者的产品中,第一个建立了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和平台。

如果有一天,字节跳动真的被逼无奈,放弃了Tiktok,这是字节跳动的悲剧,是中国互联网业的悲剧。

从我的角度,从感情和理性上,我认为字节跳动都不应该放弃Tiktok。

2、

先感性的聊聊。

今日头条是2012年创立的。抖音是2016年上线的。在2014-16年那段时间,互联网世界的主题是腾讯阿里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美苏争霸,以及各个领域的“代理人战争”。互联网创业者聊得都是“站队”。当时,很多人认为,在两个超级大国下面,新的创业公司已经很难冒出来挑战这两个霸主了。

烧钱,站队,打不死对手就合并成了创业的主旋律。两个马爸爸,基本上创业企业总得投靠一个才能活下来。因为企业文化的不同,腾讯和阿里的投资风格差别很大,腾讯一般给企业更多自由发展的空间,也就形成了今天庞大无比的腾讯系。香港科创指数30家企业几乎三分之一与腾讯有关。

新兴的互联网巨头中,头条在里面是个另类,始终没有站队。同时直接挑战的是巨头的最核心市场,抢夺用户使用时长和流量。腾讯强大的地方,并不仅仅是用户数量,而是用户使用时长。

创业者,在被现实打得灰头土脸之前,都多少是有一点梦想的。

张一鸣2012年创办头条,一开始就与行业巨头在核心流量市场中拼杀。在中国的消费互联网市场,腾讯是一个比美国政府强大得多的对手(笑)。当年,张一鸣腾讯都敢正面挑战的。(笑)

在今天,在一个建立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这个梦想面前,我不相信他会因为美国政府的压力,就放弃这个梦想。

失败了就如何了?败给全世界最强大国家的政府,虽败犹荣。

为什么不再努力一下呢?我相信张一鸣不会甘心把Tiktok卖掉。我也相信,头条走到今天,碰到的艰难关头不知有多少,美国政府的可能封杀,绝不会最难过的一关。

3、

再从理性角度的聊聊。

Tiktok在美国,我个人认为还是存在很大的腾挪余地的。

首先,言论自由是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是相当被重视的。美国政府禁止联邦雇员在政府设备上使用是一回事;像印度一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访问Tiktok,是另外一回事。这个决策,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并不容易做出。

目前媒体报道中提到的,美国可能的对Tiktok的处罚,一个点是把字节跳动加入到实体清单,用这个来禁止Appstore 和 Googleplay 提供Tiktok的下载。这个情况下,目前的Tiktok的用户理论上还是可以登录。另一个点是找当时字节跳动收购 music.ly并购案中的毛病。这两点其实都还是侧面迂回,而不是直接封杀。

找到一条法律,来支持美国直接拔网线封杀Tiktok,并不容易。同时,字节跳动也完全可以针对这个封杀起诉美国政府。

2017年,美国国土安全部要求禁止联邦机构使用俄罗斯网络安全厂商卡巴斯基实验室(Kaspersky Lab)的产品。这个还不是全国范围的禁令,只是美国政府禁止采购。接近于这次美国禁止联邦政府雇员在政府设备上使用抖音。但随后卡巴斯基就起诉了美国政府,虽然在2018年11月,美国政府最终胜诉。

但法院判政府胜诉的理由是:美国并没有“全面禁止”卡巴斯基在美国的应用,仅仅是“政府机关”不能采用,甚至连独立于政府的军队机构也能用卡巴斯基。通俗点讲——我并没有禁止其他人买你的产品,仅仅是自己不买违法吗?这条理由说服了法官,卡巴斯基败诉。另外,判决书还写了一些卡巴斯基把数据传回到俄罗斯的证据。

禁止所有美国人使用Tiktok的意义和禁止联邦雇员在政府设备上使用,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美国实施全面禁止,这个问题如果打起官司,美国法院并不一定会判政府赢。企业起诉政府,在美国是个很常见的事情。

针对学生签证问题,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向波士顿地方法院起诉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入境及海关执法局,并最终让美国政府撤回了原先的指令。

对于海洋法系的国家,每一个判例,都可能成为未来无数判例的依据。对于涉及言论自由,美国公民在手机上自由安装APP的权利,这样的敏感问题,美国法院判决是很谨慎的。

对于禁止美国公民在自己购买的手机上安装APP,这个涉及到公民自由的问题老实说都有可能可以违宪的理由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美国政府,经常使用威胁恫吓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014年8月30日出版的《经济学家》杂志上一篇题为《美国的公司庭外和解:构陷企业违法犯罪之路》(Corporate settlem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The criminalisation of American business)给出了一个不为常人所知的判断和结论:

“是谁在运营世界上获利最多的敲诈勒索生意?意大利黑手党?还是克里姆林宫的窃国者?如果你是一个大企业,所有这些家伙都不如美国监管体系贪得无厌。他们的套路非常简单:找到一家可能有(或者可能没有)不当行为的企业;威胁其管理层让其公司无法经营,最好辅以刑事指控;强迫这家公司用股东的钱交付巨额罚款,以达成旨在最终撤销这些指控的秘密庭外和解(没人能知道和解的细节)。然后,再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个手法的核心就是,运用暂缓起诉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DPA”)和不起诉协议(Non-Prosecution Agreement, “NPA”),让企业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就妥协认怂,认罪交罚款。

通过DPA和NPA与调查对象达成和解,基本上不需要经过法官的审查。一些专家认为,很多以DPA和NPA方式了结的案件如果经过法庭的司法审判程序,无论是证据还是法律依据都存在较多有待商榷之处。如果走正式的司法程序,在证据和审理过程正规透明的情况下,不一定公司会输。

企业清楚自身不存在被指控的问题,为什么还要接受和解,而不是通过法庭抗争?这里原因很多。被DPA/NPA 勒索的最多的案例是银行。银行的生意建立在信用和名誉的基础上。司法流程会导致大量内部信息曝光,影响银行的信誉。

大银行担心正规司法审理过程,会让内部的很多机密信息,和黑箱操作曝光。同时,银行的业务需要执照,一旦执照被吊销,就会猝死。当面临失去执照的威胁时,银行只能选择“和解”或“死亡”。因此,银行“除交罚金外别无选择”。

当年的安达信案件,安达信选择了不妥协上法庭。两年后,虽然美国最高法院最后认为证据不足而驳回公诉人起诉,但是,作为五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却仍因市场、客户和员工的流失而遭受重创,从此销声匿迹,退出历史舞台。

此外,美国政府经常用追究高管刑事责任来恐吓威胁。银行交罚款是股东的事,刑事责任就是高管本人的事了。所以银行高管有动力牺牲股东利益来保住自己。

然而,对Tiktok来说,很多银行的不利因素并不存在。Tiktok历史不长,应该没有太多的所谓的黑幕。Tiktok不像银行,需要政府牌照。Tiktok和美国政府打官司,也不会影响Tiktok的品牌形象(和美国政府打官司,说不定是正面的,在年轻人心目中建立一个对抗恶棍政府的形象)。头条目前还是创业者本人说了算。

最重要的是,美国政府收拾Tiktok,是要彻底封杀,而不是像对付银行,就是敲诈勒索一笔钱。因此,Tiktok也没什么妥协余地。

如果卡巴斯基因为联邦政府禁用,都愿意去起诉走司法程序,Tiktok如果被全面封杀,为何不去试试呢?反正,也没什么可顾虑的。

4、

美国封杀Tiktok,有很多不同的程度。禁止政府设备安装,是最轻的。

可能是禁止Appstore 和 Google play提供下载,但现有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但至少安卓手机,还是有绕过Google Play安装的办法。

如果采用类似拔网线的方法,要求ISP层面禁止访问Tiktok,这个是最重的。但是,其实这个也是有办法绕过的。

如果美国政府强行禁止全民使用Tiktok,就必须要和美国政府打官司了。这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过程。特别是如果打违宪的官司,可能持续几年。

打官司不一定是坏事。和美国的司法诉讼对Tiktok全球品牌以及中国业务(抖音)的影响,很可能是正面的。

在全球,这个官司一定是全球商业界和互联网界关注的焦点。Tiktok的品牌不断曝光,会成为全球最知名的品牌之一。一家公司对抗美国政府,如同大卫对抗歌利亚一样,会争取到很多的同情和关注。

在中国,对抖音和头条的其他业务,都会有正面效应。孟晚舟事件和后续的制裁,对华为在中国国内的销量,绝对起了正面效果。

Tiktok的主要用户是年青人,年青人对权威天生反感。

Tiktok vs. U.S.A 这么一场官司,对全球,甚至美国年轻人来说,说不定都是个很正面的事情。

5、

现在,离美国总统大选,只有三个多月了。

虽然我认为,无论两党谁上台,继续反华,打压中国的基调不会变,但具体的情绪,应该会有所缓解。会变成一个相对更理智一点的反华。

但对Tiktok来说,如果能挺过这三个月,形势会发生变化的。Tiktok在美国已经有大量用户基础了,封杀Tiktok,会得罪这批人的。

现在,民主党是乐于看到Trump严厉的对付Tiktok的。因为,如果Trump封杀Tiktok,会让大量Tiktok的用户(主要是支持民主党的年轻人)感到愤怒和不满,增加民主党的投票率。

对Trump来说,反正Tiktok的用户基本都是我的反对者,我说说狠话也不怕得罪他们,反正他们也不会投我的票。

如果拜登当选了再封杀Tiktok,这些愤怒和不满,就会转移到民主党身上。我相信站在民主党的角度,一旦上台,就不会采取禁止访问这种激烈的措施。是有可能和字节跳动在Tiktok问题上达成一个妥协的。比如数据安全,服务器要放在美国,接受一定的监管之类的。

即使Trump连任,我相信形势也会缓解。因为连任了,Trump就不需要用煽动反华情绪来推卸抗疫不力责任去争取选票了。那时,反华还是会继续反,但是煽动情绪这些事情会少很多。

Tiktok是一个已经有大量粉丝的平台,已经有相当影响力。美国政客在动tiktok的同时,也会考虑到对自己选票的影响。

7月22日,众院通过禁止政府雇员在政府设备安装Tiktok的议案中的表决是 336-71。有71张反对派。看上去反对票不多。但美国现在反华议案经常都是全票通过。比如最近关于香港国安法的对华制裁议案就是全票通过。

禁止政府雇员用Tiktok的议案有71张反对票,如果是全面封杀议案的反对票肯定更多。

6、

目前,做为局外人,我的感觉是,美国政府马上采用”拔网线”的方式封杀Tiktok的可能性并没有外界想象的这么大。无论是具体执行方法,还是后续会碰到的司法起诉流程,都没有那么容易。

昆仑万维在美国的压力之下,被迫出售Grindr给美国投资者。但毕竟Grindr是一个小众市场。而Tiktok代表着字节跳动乃至中国互联网企业全球化的希望。

至少在美国大选前应该还是稳住阵脚,不要急于做决策,不要在压力之下现在就放弃。

现在应该在美国找一个优秀的律师团队,如果美国真的用“拔网线”的方式封杀,就打官司呗,先申请禁止令,然后打个三年五年。这个过程,对字节跳动不一定是坏事。

在美国做生意,得学会有事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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